魏都区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魏都区财政局采购办 2024-11-26 00:00:00

 

今年以来,魏都区财政局持续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职能,落实落细各项政府采购措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魏都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招标文件费用,定点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根据不同情况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实行预付款制度、提高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等政策,持续降低交易成本。二是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搭建中小企业“政采贷”融资平台,开启政府采购助企纾困的新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先后4家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三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按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不及时组织验收或拖延支付合同资金的单位,由财政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承诺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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